审计处承担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等职能。
下设科室:综合审计科。
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2.负责对学校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3.按照规定程序对负有经济责任的中层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基建、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签。
8.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负责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10.负责加强审计法规宣传,开展审计理论研究,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1.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2.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